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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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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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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国土资源局

关于加强汛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国土资源局:

我州已进入汛期,为认真做好汛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切实保障各县及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州委办《关于加强今年汛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533号)文件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汛期是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频发时期,也是工矿、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事故易发时段。各县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关键性作用,认真安排部署汛期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汛期紧急信息报送平台高效运转。

二、周密部署,切实抓好汛期应急值班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事务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认真履职,切实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要求,切实做好各种紧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总结报送工作。

一是要认真抓好紧急信息报送,确保信息内容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先期处置情况、相关建议等信息要素齐全、精简准确。

二是要严格遵守信息报送时限要求,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143号)、州委办《关于加强今年汛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533号)文件等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如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出现重大以上险情,首报时间最迟不超过事发后1小时,并随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情况,对一时无法及时了解地质灾害详情的,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的原则,应先以电话形式口头上报,待了解清楚情况后再补报有关文字材料,决不允许以灾情未全面掌握为理由拖延不报,也不允许以灾害尚在调查中为由,故意迟报、漏报甚至瞒报。报送信息必须与县应急办一致,做到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属其他部门管理的要注明归口管理部门。

三是确保值班信息畅通。各县值守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信息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州局地环科和值班室报告重要雨情、重大灾情、险情等重要信息。

四、强化纪律,畅通信息渠道

各县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的检查督导,杜绝应急值班人员脱岗、离岗、漏岗和值班通讯不畅(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现象。严禁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发生。严禁在灾害发生时出现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和相互推诿、合作不力等现象。州局将对汛期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阿坝州国土资源局紧急信息分管领导:石强(18990401777)。紧急信息联系人:王芳(0837--2832935 13618140333)。

 

 

阿坝州国土资源局

20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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