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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整改供地率偏低和土地利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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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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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国土资源局

关于整改供地率偏低和土地利用监管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国土资源局:

近日,省厅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提取了数据,汶川县20092013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松潘县、金川县、黑水县、红原县超过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已超过近五年年均供地量。按省厅要求,以上县要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及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专人,迅速跟踪录入有关数据,务必在520日前完成整改。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是土地来源到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市场交易等过程的动态跟踪监管,系统生成数据将作为对地方节约集约用地考评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业务工作。从系统运行情况来看,部分县漏报、错报、土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跟踪监管不到位、动态巡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各县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人、专线、专机管理,及时录入,全程跟踪,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有效运行。

凡因工作原因造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的供地率小于60%、系统警示事项未及时整改等问题,影响全州用地计划指标、建设用地报批、目标考核等工作,或被省厅通报的县,州局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阿坝州国土资源局

20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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