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国土调查办发〔2023〕1号)通知要求,经研究,拟同意阿坝州自然资源局潘才远、汶川县自然资源局刘学凤、理县自然资源局游蒙、茂县自然资源局王巧峰、松潘县自然资源局杜州果、九寨沟县自然资源局格双龙、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陈娟黎、红原县自然资源局索娟、金川县自然资源局马永军9名同志评选表彰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先进个人;九寨沟县自然资源局评选表彰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先进集体。
凡对上述评选表彰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有意见或异议者,请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向州自然资源局人事科或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州自然资源局人事科:0837-2823101
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及电话:何尔乒,13518433399
特此公示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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